各学院团委、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进一步突出政治标准、突出数量调控,扎实做好发展团员工作。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发展团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条件
1.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已递交《入团申请书》的我校在籍学生。
2.已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且已进行三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
3.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高、日常表现和道德品质好,参加过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活动。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班级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工作程序
2020-2021年第一学期发展团员工作将于2020年12月6日前完成。发展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各团支部经支部大会讨论拟定发展对象;二级团委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公示后确定发展团员名单,于2020年11月6日前任一工作日将《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基层团委团员发展预审表》(见附件1)盖章交至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sdxtwzzb@126.com);校团委审查后发放《入团志愿书》。
2.各二级团委组织相关人员规范填写《入团志愿书》,并于2020年11月20日前将《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等材料交校团委审查并办理入团手续。
3.《入团志愿书》审查无误后一周内拍照上传到智慧团建系统(操作指引参见附件2),并将新入团团员档案(《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及其他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三、工作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入团程序。各级团组织要扎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团员先进性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规定,抓好团员教育工作,落实“三会两制一课”要求,切实从源头上确保发展团员质量,增强团组织的组织力、引领力和服务力。以发展新团员为契机,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提高共青团员意识。每名入团积极分子要接受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培训。
2.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团组织要深刻认识到团青不分、团员缺少先进性和光荣感是团员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团组织要培养一至两名团员作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3个月以上的培养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3.加强工作指导,规范团员发展资料。各级团组织要准确掌握情况,增强工作针对性。校团委严格落实发展团员编号制度,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团务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团员将不予认定团员身份。
附件1:2020年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基层团委发展对象预审表.xlsx
附件2:“智慧团建”系统新发展团员电子数据库建设操作指引.pdf
共青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