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校级自强之星评选截止日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18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


为进一步扩大200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社会影响,方便高校学生参选和校团委审核,经团中央学联办批准,校级自强之星评选截止日延长至11月28日9:00结束。本阶段投票截止后,各高校得票前两名的同学晋级省级评选阶段,校团委最后审定晋级学生的网上个人信息,并将晋级学生报名表和事迹材料(打印版)各一份提交到当地省级团委学校部。省级自强之星评选时间调整为11月29日9:00----12月5日17:00。

自强之星活动组委会

2008年11月18日

CopyRight 共青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ytw@shengda.edu.cn    Tel:0371-62565163 0371-62436091

         版权所有:共青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