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庆祝建团90周年系列活动——2012年校园舞蹈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7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


为了庆祝建团90周年,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陶冶艺术情操,发掘培养优秀舞蹈人才,营造校园艺术文化气氛,学院将举办2012校园舞蹈大赛,相关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

1、比赛分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当代舞和街舞。参赛舞蹈时间一般不超过7分钟,群舞人数一般不超过24人。流行街舞(集体)和健身街舞。每队2—6人,男女不限。流行街舞(集体)比赛时间为4分—4分30秒,健身街舞比赛时间为2分30秒—3分。鼓励学生自创节目。比赛参考执行舞蹈比赛的有关评比规则和评审标准。

2、比赛分专业组和业余组. 专业组为相关音乐、舞蹈类专业学生,其余为业余组

3、参赛舞蹈要突出和谐文明、健康向上的时代新风,展示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奋发进取、勤于学习、善于创造、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全面发展的精神风貌。

二、评分细则及标准

满分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分按平均成绩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⑴ 编排新颖,主题鲜明 30分

⑵ 动作协调,表情自然,节奏感强,表现力丰富。 50分

⑶ 服装整齐统一,符合舞蹈风格及视觉整体效果。 20分

三、奖项设置

按专业组和非专业组各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另设组织奖一名。原创作品设最佳创作奖。

四、注意事项

1、参赛者请自备两份比赛音乐,录制效果必须达到专业化水准。

2、凡参加决赛的节目,自行制作与本节目相符的背影幻灯片,交给院文艺部。

3、4 月18、19日各系选报节目,20日节目报至院文艺部。

联系人:王芳 电话:18736043973

4、4月26日16:10 思源会馆审查参赛节目

5、5月9 日 16:40 彩排

6、5月10日18:030 决赛 地点:思源会馆

院 团 委

201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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