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院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18 浏览次数:次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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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团委,直属团总支部:
根据团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青字(2011)27号】精神,院团委决定在全院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院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指导意见》的重大意义,要把学习贯彻《指导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引导,在全院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指导意见》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团属宣传舆论阵地的作用,利用广播、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开设专栏、访谈等形式,结合飞信、QQ、微博等青少年喜欢的方式,全面解读分析,大力宣传。
通过开展座谈会、研讨会、团日活动、专题学习会、辅导报告会、微博学习会、网络辩论会等形式,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指导意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主要内容。
按照上级团组织和院团委的统一部署,在学习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贯彻措施,把贯彻《指导意见》转化为推动共青团工作发展的具体项目,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狠抓落实,确保学习贯彻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单位将学习贯彻《指导意见》情况于10月21日前报院团委办公室。:
附件1: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doc
附件2: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doc
院团委
201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