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9-2010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26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

各系团委、直属团总支:

2009-2010学年,我院各级团组织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不断完善团组织自身建设,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建设和谐校园文化,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开展“纪念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和 “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实践活动等,较好地发挥了共青团组织的作用,涌现出了不少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蓬勃发展,院团委决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名额分配:

“五四红旗团委”:3个;

“五四红旗团总支”:11个;

“五四红旗团支部”:共68个;

“优秀社团”24个;(其它名额见附表)

二 、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条件

1、组织建设好。团委班子较健全,各项制度较完善,团费收缴、“双推”、团员登记管理等工作正常有序。

2、宣传教育好。团的宣传报道工作成绩显著,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生动有效。

3、主题活动好。围绕团员教育评议、大学生成长成才和精神文明建设等主题,深入开展主题活动,工作有创新,对学生学习生活产生良好影响。

4、支部建设好。能够履行团委职责,加强支部建设,指导团总支和支部工作有力。

5 、活动阵地好。有较为稳定的团学活动阵地,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

(二)“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条件

1、党的助手作用发挥得好,认真抓好思想教育工作和推优工作。

2、各项活动开展得好。能围绕学院党政及团委中心工作广泛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

3、团建工作搞得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团干热爱本职工作,团的队伍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4、指导学生和社团工作开展得好。团学队伍形成合力,分工合作,成绩突出。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认真组织团员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积极响应上级组织号召,开展各种公益性活动,定期召开团内民主生活会,成绩显著;团员持有团员证比例达到95%以上。

2、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学雷锋活动,有显著成绩。

3、支部所属团员均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较大的违纪现象,团内积极进取的风气浓厚,有较强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

4、在学风创建中表现突出,班级平均学习成绩及“三大竞赛”成绩优良。

(四)“优秀社团”评选条件

1、认真组织社员进行业务学习,积极响应上级组织号召,开展各种社团活动,成绩显著。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较大的违纪现象,社团有较强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

3、内部制度健全,换届手续正常合法化。

4、财务管理明晰,符合财务管理规定。

(五)“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认真履行团员的义务,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科学发展观并起模范带头作用。

2、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积极参加团内外组织的各项活动及班集体建设,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无私奉献。

3、遵纪守法,刻苦学习,团员教育评议等级为优秀,学年内无不及格现象,无任何违纪处分。

(六)“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团员条件。

2、担任团内主要职务满一年,工作积极,作风民主,成绩显著。

(七)“优秀宣传通讯员”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科学发展观,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学习成绩良好,遵守学校纪律,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2、热爱宣传通讯工作,积极配合党、团搞好对内、对外宣传报道,经常在报刊、电台发表文章,及时了解同学思想动态,做好信息反馈,善于调查研究,反映同学意见。

(八)“文体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学习、遵守纪律、团结同学、思想品德好。

2、积极参加校系班的文体活动,有一定特长,在各种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为校、系争得荣誉。

(九)“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学习、遵守纪律、团结同学、思想品德好。

2、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热心公益,奉献爱心,并有突出表现。

(十)“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学习、遵守纪律、团结同学、思想品德好。

2、积极参加社团活动,热心公益,奉献爱心,并有突出表现。

(注:优秀宣传通讯员、文体活动积极分子、优秀青年志愿者、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当学年学业成绩不能有不及格现象,不能有违纪处分。)

三 、评选方法:

1、“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社团”由各系上报简要材料,由院团委根据平时的考核,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审查民主评选确定。

2、“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都要通过团员民主评议选举产生,系团委严格审核,然后上报院团委核准。

3、“优秀宣传通讯员”、“文体活动积极分子”、“优秀青年志愿者”、“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由系团委、社团联合会根据标准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向院团委推荐人选,院团委审核确定。

4、各项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系汇总表(电子版)和各类登记表务必于4月26日前交院团委,先进个人登记表将装入本人档案。

5、对于推选的各项先进个人各系团委要及时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评先表彰活动是共青团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团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标准,履行程序,通过评先带动广大团员青年进一步勤奋学习,奋发成才。院团委希望各系团委在评比活动中注意发现各类先进典型,总结经验,树立榜样。

共青团郑州大学

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 名额分配及登记表

类别

名额

系别

五 四

红 旗

团总支

五 四

红 旗

团支部

优秀 社团

优秀

团干

优秀

团员

文体活动

积极分子

优秀宣传通讯员

优秀青年

志愿者

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国贸系

(62)

1

12

2

22

124

5

5

5

10

会计系

(72)

1

14

2

24

144

5

5

5

10

企管系

(30)

2

6

2

16

60

5

5

5

10

营销系

(47)

1

9

2

19

84

5

5

5

10

资讯系

(32)

1

6

2

16

64

5

5

5

10

外语系

(54)

3

11

2

21

108

5

5

5

10

文法系

(19)

1

4

1

14

38

5

5

5

10

艺术系

(29)

1

6

1

16

58

5

5

5

10

总计

11

68

14

148

680

40

40

40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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