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人事处!
当前位置: 人事首页   >   新闻公告   >   正文

关于我校2016-2017学年“淑芳师德奖”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8-29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郑钊  摄影:  来自:人事处    责任编辑:

各单位:

依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董事长师德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达院字〔2017〕11号)和《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暂行)》(达院字〔2017〕8号)文件要求和精神,我院开展了2016-2017学年“淑芳师德奖”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经单位推选、微信推送后,我校于2017年8月28日举行了2016-2017学年“淑芳师德奖”评选会,共选出3名“淑芳师德奖”获得者。现将3人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吴娟娟,女,汉族,1981年5月生,讲师,2007年8月到我校工作,现为基础部教师。

栗元辉,男,汉族,1973年1月生,副教授,中共党员,1997年8月到我校工作,现为体育学院教师。

刘晓川,男,汉族,1982年9月生,中共党员,2005年9月留校工作,现任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办公室主任。

公示时间:2017年8月30—9月1日(共3天)。

如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校纪委或人事处反映。公示期外有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纪委0371-62436039、人事处0371-62565149。

附件: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16-2017学年“淑芳师德奖”获得者事迹简介.doc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2017年8月29日

版权所有(c)2014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人事处 (河南省郑州新郑龙湖镇文昌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