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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8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    责任编辑:杨存博

各相关单位

根据本学期工作计划和我校《科研成果认定与登记办法》《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相关规定,现开展2021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鉴于今年疫情情况,暂时只提交电子材料,疫情解封后提交附件23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 申报依据:我校《2021年度科研成果公报》《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二、申报流程:个人填写《科研成果奖励个人申报表》, 院部审核,科研处汇总,财务处复核,校领导申批,财务处发放。

    三、申报时间安排(计划):

第一阶段:11.1811.25 个人填写《科研成果奖励个人申报表》(详见附件1报送本单位科研专员。

第二阶段:11.2611.30 院部审核、汇总填写《2021年度科研成果奖励明细表》(附件2)和《2021年度成果奖励奖金单位汇总表》含银行卡号(附件3)并报送科研处赵晓理老师办公邮箱。

第三阶段:12. 112.5科研处复核

第四阶段:12.512.12 财务处复核

第五阶段:12.1312.23 校领导审批

第六阶段:12.2412.30 财务处发放

科研处

                                  20221118

附件1《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21年度科研成果奖励个人申报表》

附件2《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21年度科研成果奖励明细表》

     附件3、《2021年度科研学术成果奖励发放表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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