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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开展 202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4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    责任编辑:杨存博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社语〔2022〕232号),现将202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选题指南,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拟选题。

申报课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围绕基础科学前沿面临的重大问题,侧重于文、史、哲、体、音、美等领域。选题宜深、宜精、宜小,避免大而无当,鼓励对一个方向深耕细作,强调主体性、原创性和引领性,体现重要学术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申报限额

我校不超过2项。

三、申报条件

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严谨的学术作风、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主持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高等学校科研教学一线全职工作人员。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围绕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积累,在研究周期内有充足的研究时间。

3.在研的各类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和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

四、项目经费

每个项目资助研究经费8万元,首批拨付6万元,研究期满达到结项要求的,拨付剩余经费。

五、结项要求

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结项时应同时达到以下要求:

1.正式出版著作1部及以上。

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至少发表1篇)。

结项成果须标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字样。研究期满达不到结项要求者,可延期1年并申请二次鉴定。延期1年后仍不符合结项要求的将予以通报,并作撤项处理,项目首席专家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各类项目。

六、申报流程

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

1.申报系统将于2022年7月15日开通,届时申请人可以登 陆 河 南 省 高 校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信 息 网 (https://jyt.henan.gov.cn/sk/)进行申报。

2.申报人员自行登录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如已有该系统账户则不用重复注册),在线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

3.申报人员须在8月8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送至行政楼科研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复印件加盖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公章以备扫描使用。(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首页,著作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

相关证明材料分两套,一套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一套复印件(不装订)。

4.申报人员须在8月12日之前在系统内提交申请书和加盖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复印件请扫描形成一个PDF文档,上传至系统)。

七、材料报送

1、本次申报以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请,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学校将择优上报。

2、申请人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上传至我校科研系统。电子版材料以申报人“姓名”格式命名。

上传路径:智慧校园—科研系统—项目预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申报—申报—填报信息及上传附件。

3、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本校申请材料真实性、原创性负责,严格审核证明材(包括申报书中填报的论文、专著、项目、奖项、相关学术荣誉等原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证明、违反学术规范者,将取消申报人的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各类项目。

联 系 人:李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62438826/62436416

科研处

2022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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