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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2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    责任编辑:杨存博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 《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 (郑办〔2009〕40号)规定,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和郑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联合下发 《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件(郑社联字〔2022〕5 号),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5月30日期间在国内正式出版、刊发或撰写的研究成果。包括下列四类:①著作类,包括专著、译著、编著、工具书、教材、古籍整理出版物、通俗读物、研究资料、地方志书;②论文类,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③调研报告类,包括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重大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④研究、宣传社科理论的电子出版物以及在市级以上传媒播发的音像制品。

二、申报程序

各单位分别负责本部门的成果申报和初评工作,申报表格可复印文件附表或登录“郑州社科网”(www.zzskl.cn)下载。申报材料经审查初评后,于5月20日前由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1.论文期刊类应有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的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A4纸左侧装订);著作类、调研报告类、电子出版物或音像制品类原件一式2份;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的《申报表》一式2份,申报表装订在论文复印件、调研报告、著作的封面上;申报单位要按经济、文史、哲政、教育分类汇总,填写分类汇总表和合并汇总表并发送电子版。

申报者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上传至我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上传径:(智慧校园—科研系统—项目预申报—2021—2022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申报—填报信息及上传附件)。

2.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以成果复印件的形式申报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页、论文全文。推荐单位须将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确认后,在其首页签署“已审核”,并加盖公章。

3.调研报告被党委、政府采纳的证明、领导批示等可以是复印件,但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盖公章确认。由7名以上作者完成的申报成果,须在申报表上按顺序填写前7名作者(含申报人,著作仅限主编、副主编,不超过7人)。参评者每人限报1项成果,两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1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所有署名作者的同意,并确定1人为申报者。凡申报成果、申报表无初评单位意见和印章,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初审单位严把质量关,控制申报数量,积极做好成果征集初评工作,确保征集全面,并报送及时。

联系人:赵晓理 李永红 联系电话:62436416/62438826

附件:1.2021—2022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2.2021—2022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分类汇总表

     3.2021—2022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合并汇总表

科研处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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