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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0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    责任编辑:杨存博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16〕403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0〕133号)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青年骨干教师、高校科技创新人才等人才支持计划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申报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的指标,我校名额为3名。

四、申报材料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2)。(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主持校级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3.申请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的文件证明材料。

4.需上报申请人纸质材料以及电子版各一份。每位申请人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5.二级学院推荐意见:二级学院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教学业绩、科研水平综合评价以及所填材料内容是否真实进行考核,并提出推荐意见,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提交《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五、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人2020年7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传至云平台。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6416

附件: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

2.《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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