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创办人学术讲座”实施办法》,请各系(部)将本学期拟举办的各类学术报告(讲座)计划于3月5日前报送我处,我处审查汇总后,报学院审批执行。
学术报告(讲座)要具有前瞻性和前沿性,要有利于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加深对学生所学专业理论与实践的认识、扩大学生的知识面,要有利于教学与科研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人才的培养。
学术报告(讲座)计划表参见下表,请用Excel制作,发送电子版至我处办公系统。
另,各系(部)未能提交上学期学术报告统计表及其报告稿件的,请抓紧报送。
系(部)2009~2010年第二学期学术报告(讲座)计划
场次
| 时间
| 报告主题及大纲
| 报告人简介
| 职称/职务
| 建议酬金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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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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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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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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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1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