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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07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丁智学  摄影:  来自:科研处    责任编辑:

各单位、各位老师:

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层次最高、影响最大的科研项目,对于提升我院科研档次、推进学科建设、壮大学术队伍、培养科研人才、多出精品力作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申报工作作为一项提升我院社会科学研究水平的标志性工程来抓。要深挖潜力,广泛动员,务必使人人周知,务必使有条件的人都参与申报。

二、 精心论证,提高质量。各单位要组织申报者认真学习全国社科规划办《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0年度课题指南》等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准确把握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要引导申报者立足自身科研实际,发挥优势,加强协作,科学论证,使申报的课题体现时代要求,体现创新精神。要以选题为亮点,以论证为重点,着力在质量上下功夫。要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扬长避短,注重在选题上抓特色、抓优势,不断提高申报水平和技巧。对于基础理论研究,要注重原创性、开拓性;对于应用对策研究,要关注热点、难点问题,要注重针对性、时效性。为此,学院要求申报课题必须经系(部)学术委员会或2名以上同行专家进行论证后,再报送科研处,以确保课题申报质量。

三、 申报具体事项:

1. 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主持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

2. 申请青年项目的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1971年3月10日之后出生)。

3. 《课题论证》活页中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能填写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成果数量,不得填写成果作者、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信息。与本课题研究无关的成果以及主持或参加的各类项目等不能填写。课题主持人和参加者的成果要分开填写。

4. 申报项目学科分类要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0年试行版)填写。《申请书》封面的项目类别和学科分类只填写中文,不必填写代码。申请者的承诺中,申请人要自己签名或签章。

5. 课题研究时间从2010年7月1日算起。

6.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和河南省社科规划办的规定,我处受理申报时间从今日起至2010年2月26日止。请申报老师提前将申报材料和专家指导评审意见送至所在系(部)进行论证。报送材料时,除规定的材料外,请将系(部)专家论证意见一并上报。

7. 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等)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注:申报者务必使用2009年12月新修订的《申请书》和《代码表》,特别是《课题论证》活页;在受理申报时,凡使用旧版《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者,一律不予受理。

附: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1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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