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认真审核,学院批准了各单位本学期的学术报告会计划。现根据院领导的批示,提出如下要求:
1、按照学院党委要求,报告人来我院作学术报告,需要报告人所在单位提供派出单位证明;
2、学术报告会期间,各单位主任或书记要亲临现场掌握报告现场情况,并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3、12月25日前,各单位要将本学期举办的学术报告会相关资料(包括报告会稿件)报送我处。
附件:全院学术报告计划2009-2010(1).xls
科研处
2009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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