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为加强学术交流,了解学术动态,活跃学术气氛,促进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各系(部)须有计划组织学术报告。为了提高举办学术报告的质量,合理安排报告时间和场地,请各单位将本单位本学期报告计划于2月28日前报送科研处。
另外,没有报送上学期学术交流资料的单位,请按照我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于2月28日前将学术交流资料一并送至科研处。
科研处
2011年2月18日
附件:
学术交流活动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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