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根据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本学期学术交流活动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对本学期各类学术交流活动进行总结(包括组织的主要活动、取得的效果、存在的问题等),同时健全学术活动档案,并将本单位组织和参加的各类学术活动的统计数据与总结材料一并报送科研处。
二、 对举办的学术讲座有关课件,要进行整理编辑后提交,以便学院印制学术报告集。
三、 根据附件格式要求,规范填写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数据。
四、 上述学术交流活动材料请于12月31日前发送至科研处办公系统。
附件:
学术交流活动统计表.xls
科研处
2010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