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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科研学术成果登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15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丁智学  摄影:  来自:科研处    责任编辑:

各单位:根据学院《科研成果登记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度科研学术成果登记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

成果集中登记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12月31日。考虑到有些成果出版发表时间滞后,未能及时登记的成果,可于下学期2011年2月21日~2月28日来我处单独补充登记。

二、登记范围

我院专职教职工在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完成的科研成果,具体包括:

(一)正式出版的专著、译著、教材和工具书等著作;

(二)在国内外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性论文;

(三)在正式出版的国际性和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以及正式出版的省级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性论文;

(四)在编入“国内统一刊号”的中央或地方报刊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五)鉴定、结项和获奖的科研成果;

(六)在省级以上展览会、演出会上展出或演出的文艺作品;

三、登记程序

(一)凡符合登记范围的著作、论文、研究成果等,由第一完成人(第一完成人不是我院的,则由排列靠前的完成人)将相关原件及复印件交本人所在单位进行验收登记,各单位要确保登记信息准确、完整。

(二)各单位向科研处报送材料有:①著作类成果的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②论文类成果的封面、封底、版权页、论文所在目录页、论文全篇的复印件;③项目成果的鉴定、结项、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等复印件;④符合规定的文艺作品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⑤《科研成果登记一览表》。

(三)所有申报登记的成果均由第一完成人(或排列靠前的完成人)在所在单位登记,不可重复登记。

(四)按要求登记的成果,将录入学院2010年度科学研究成果公报。

四、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

(一)在非正式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二)未经正式出版的省级及省级以上的学术会议论文集;

(三)非学术性论著,如中小学教材、知识介绍性读物(文章)等;

(四)未提交成果复印件的;

(五)文艺创作作品未提交展出或演出证书和复印件的;

(六)论文字数不足3000字的论文;

(七)2010年度以前完成的科研成果;

(八)不是以“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名义发表的论文。

五、在科研成果登记基础上,学院将编制2010年度科学研究成果公报。凡未经登记列入年度科学研究成果公报的科研成果,在职称评定、科研工作量计算和成果奖励中将不予承认。

附件:2010年度各单位科研成果汇总.xls

科研处

201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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