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工作   >   科研动态   >   正文

关于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24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丁智学  摄影:  来自:科研处    责任编辑:

各单位: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豫教社政〔2004〕243号)的规定,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年。据此,省教育厅决定对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进行集中结项。现将集中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08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基地项目。

2009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包括规划项目、青年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

二、申请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且正式出版;结项形式为论文的项目已正式发表;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

4.公开发表或出版的项目成果须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并附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提交材料要求

申请结项者需认真填报《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见附件1)一式3份,审批通过后,省教育厅、学院和项目负责人各存1份,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结项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省教育厅审核后退还。

2、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项目,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省教育厅审核后退还。

3、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需提交研究报告打印件、专家鉴定意见原件或采用部门证明原件1份。

除著作、论文原件外,其它复印件、专家鉴定原件、采用部门证明原件要连同《结项审批书》一起装订成册。

4、项目申报时的《申请评审书》复印件1份。

四、材料审验

我处对结项材料进行审验。审验内容:

1、研究成果是否有政治性、学术性错误。

2、提交材料是否真实。

3、项目实际完成人是否与原计划一致(增减人员需作说明)

4、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五、报审时间

为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实行集中结项。08年审批立项的基地项目、重点项目和09年审批立项的规划项目、青年项目、专项任务项目均须在2010年6月11日前由学院统一办理结项。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项者,须向省教育厅提出延期申请,否则按撤项处理,不予结项。该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

科研处

2010年5月24日

版权所有 2017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科研处   地址:行政楼四楼南侧402   联系电话:(0371)62436416  E-mail:keyanchu@shengd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