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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教育厅2010年度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28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丁智学  摄影:  来自:科研处    责任编辑:

各系(部)、现教中心:

近日,我处接到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本次成果奖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评成果的范围:

参评成果应为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及研究领域的论文类、著作类和应用成果类。其中论文类包括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研究报告等;著作类包括著作、工具书等;应用成果类包括已完成的应用软件、硬件、项目、课题及用于教育管理和教学的课件、网络课程等。

参加2010年度评选的成果须符合《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豫教人字〔1999〕129号)规定的条件要求,发表或完成的时间应在2007年5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

二、 评选等级及比例

论文类、著作类和应用成果类等三类奖项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授奖比例分别为10%、20%、30%。

三、 成果评选

各单位对本部门申报成果进行自评,并填写成果自评报告。院专家组对全院申报成果进行综合评审,并签署学院意见。

四、 材料报送要求

(一) 申报材料由各单位自评后,统一报送,我处不单独受理个人的材料。

(二) 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一式四份。电子文本在上报材料时一并上报。文件格式不得改变,纸张一律用A4纸,竖装,双面印刷。

(三) 申报论文奖或著作奖需提交原件1份;申报应用成果奖,存储数据载体形式一般采用刻录光盘或优盘,同时提交部分测试数据和必要的测试口令。鉴定书或使用说明等材料提交复印件。

(四) 上报的材料要求使用牛皮纸质档案袋分装,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档案袋的正反两面。申报者应严格按照材料要求报送,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接收。

五、 其他事宜

各单位要切实重视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的评选推荐工作,认真组织、高质量完成2010年度的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的材料申报工作,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材料及评审费。未通过学院评审的申报材料,将退还本人(包括评审费),不予推荐申报。

报送时间:2010年5月6日至5月12日

评审费标准:论文类成果每项100元;著作类成果每项130元;应用类成果每项160元。

科研处

2010年3月22日

附件:1 、 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申报书.doc

2、 成果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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