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根据教育部2011年度全国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会议精神,全国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工作已经开始,结合学院统计本学期、本年度科研学术成果的需要,为节省时间,避免重复工作,提高统计质量,决定将有关教育部科技/社科统计与学院科研学术成果统计一并同时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12月13日前,科研处和现教中心共同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系统》安装到学院服务器,并完成调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系统》直接安装在科研处,并完成调试。
(二)12月20日前,各系部(除资讯系外)教学秘书或安排指定人员登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198.32.22:8080/school/),负责本单位教职人员个人信息录入、设置初始帐号和密码,并通知本单位教职人员登录系统中“人员管理”,完成个人信息修订,并依次完成“项目管理”和“成果管理”中本年度内的项目和成果录入,关于社科填报注意事项见附件。资讯系教师、共科部数学专业教师,由教学秘书负责指导填报《科技项目情况表》、《科技交流情况表》、《科技成果情况表》、《出版科技著作情况表》、《科技成果奖励情况表》,汇总后,交至科研处,由科研处负责编辑、导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系统》,所需科技统计表格见附件。
(三)12月20日前,学院人事室组织人员提供各行政单位教职员工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学历、学位、职称、所属学科、研究方向等);科研处负责整理分别录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系统》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系统》。
(四)12月26日前,学院会计室和科研处共同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系统》中“学校管理”栏内的“经费情况”相关信息完成填报,网址:http://218.198.32.22:8080/school/;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系统》中“科技经费情况表”完成填报。
(五)2012年1月12日前,学院科研处完成审核、调整和修改、完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系统》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系统》,并由系统生成上报文件,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报送材料。
(六)在进行教育部年度科技/社科统计工作同时,各系(部)、各有关单位将本学期(本年度)科研学术成果按照学院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统计,并于1月6日前,将本单位科研学术成果汇总表及成果复印件送至科研处。
二、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
今年4月,教育部批准我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这是学院第一次按照教育部要求上报科技、社科统计资料。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统计法、教育部有关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有关的统计工作。
(二)认真组织
1、各系(部)、人事室、会计室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并于12月15日前将负责人名单告知科研处。
2、各系(部)负责人要通知到每位教师,并指导本单位教师填报相关信息。
(三)确保质量
各系(部)教师填报信息要与学院年度科研学术成果登记信息保持一致,凡是填报信息必须有成果复印件,各系(部)负责人对本单位教师填报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四)按时完成
学期末工作任务繁重,各单位要统筹工作安排,合理调配力量,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统计按时完成。
科研处
2011年12月12日
附件:1、
社科统计注意事项.doc
2、科技统计资料汇总表.xls
3、
学院年度科研学术成果统计要求.doc
4、
科研学术成果统计表.xls
5、
学术报告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