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从2007年开始评审,历时四年,回顾总结课题结项、经费拨付等管理情况,考虑到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的时效性等特点,根据《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招标办法》,结合实际,提出课题管理意见如下:
一、2010年以后立项的课题的管理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撤消课题,并予以公告。
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
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抄袭或沿袭已有的研究成果;
不按期结项,又不提出延期申请的(截止到立项次年年底);
获准延期6个月,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课题资助经费在使用过程中违反财务制度,并受到处理。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有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招标办审批。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课题者,将不予结项。
变更与添增课题负责人、参加人
变更课题名称;
变更成果形式;
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因故终止或撤消课题。
3、对于撤消的、不予结项和未结项的课题主持人,取消其五个年度的申请资格;结项时被评为“暂缓结项”等级的课题,六个月后仍不能结项的,取消主持人五个年度的申请资格。
4、为确保课题研究质量,立项当年不予结项;结项的当年不能申报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
5、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立项通知书下发到中标单位,由单位通知个人;研究成果结项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收交、呈报;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招标办公室不再受理个人呈报的材料。
二、2007年度立项课题的管理
2007年共立项213项,其中,重点12项,一般课题191项;目前尚未结项的43项,其中重点5项,一般性课题38项(资助18项);对尚未结项的43项课题,予以撤销。
三、2008年度立项课题的管理
2008年共立项218项,其中,重点12项,一般课题196项;目前尚未结项的48项,其中重点6项,一般性课题42项(资助25项),对尚未结项的课题,予以撤销;对于未拨付的资金(30%)留作中心的科研管理。
四、2009年度立项课题的管理
需要延期的,须由主持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招标办审批;获准延期6个月,但到期仍不能完成者,予以撤销课题。到2010年12月30日对于既不能按期结项,又不提出延期申请的,予以撤销课题。
五、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经费的管理
2007年、2009年课题经费是在立项通知下达的同时经费一次性拨付;2008年课题经费是在立项通知下达的同时经费拨付70%,结项时拨付30%。前者手续简单,但未完成的课题经费难以追回,后者手续繁琐,但未完成的课题经费可以部分保存。鉴于上述情况,对于2010年的课题经费,我们建议:
1、对于重点课题,在立项通知下达的同时经费拨付70%,结项完成的,于2011年12月30日拨付剩余的30%。对于撤消的、不予结项和未结项的课题经费(30%)(截止到2011年12月30日),留在中心用作科研管理使用。
2、对于一般性资助课题,在立项通知下达的同时经费一次性拨付给中标单位。对于撤销的、不予结项和未结项的课题经费(截止到2011年12月30日),留在中标单位用作科研管理使用。
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招标办公室
201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