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理论优势,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省教育厅继续设立人文社会科学应用对策研究专项课题。现将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应用对策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课题设计应围绕《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指导意见》和省九次党代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亟需解决的重难点问题。
2、选题须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前瞻性,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过程中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围绕“三化”协调发展、产业转移、资源保护、体制创新、文化发展、教育科技支撑和民生改善等一系列重大论题展开,力争推出一批具有重要决策价值、能够回答当前重大发展问题、具有可操作性的优秀咨询类研究成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委、政府决策。
3、要加强与党政机关和科研单位的协同研究,充分吸收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4、选题可参考《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应用对策专项选题参考》(见附件1),也可自拟题目。
二、申报条件
1、高校在编在岗教师均可申报。离退休教师、学校非在编人员、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作为主持人申报。
2、课题组在相关领域应具有较雄厚的研究实力和实践经验,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
3、已获得本年度教育厅相关科研立项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名额
1、本次申报实行限项申报,我院限报3项。
2、本项目全省立项100项左右。优秀成果将通过河南省教育厅《资政参考》等形式,及时向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报送。
四、申报要求
1、学院科研处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的课题进行初审。要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和信誉担保,确保申报质量。
2、申请人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应用对策专项申请评审书》(附件2)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三年内禁止申报教育厅的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及成果奖。
3、申报纸质材料(附件2和附件3)须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一式5份装订,装入档案袋内,申报书封面粘贴在档案袋正面,于2012年6月18日-20日期间报送科研处,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档和评审费100元/项。
4、科研处组织评审,择优向教育厅推荐3项。
科研处
2012年5月29日
附件:1.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应用对策专项选题参考
2.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应用对策专项申请评审书
3.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应用对策专项申报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