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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14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丁智学  摄影:  来自:科研处    责任编辑:

各系(部)、各有关单位:近日,学院接到《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教科【2012】382号),获悉教育厅正在组织教育规划201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本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紧密结合我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以贯彻国家和我省教育《纲要》的实际问题和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教育理论问题为主攻方向。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关注学理问题的研究,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促进学科建设;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教育政策和教育教学实践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1)仅供参考,课题名称由申请人自定。

二、 本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设置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实验课题四类。省教育厅预算单位申报立项者,每项重大课题资助1万元、重点课题5千元、实验课题2千元;一般课题经费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自筹;非厅属预算单位申报立项者,在结项鉴定时给予经费补贴。我院为非厅属预算单位。

三、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县)级以上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的,高等学校或省辖市及以上教育研究部门须有两名正高级职称、中专中小学幼儿园须有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2.本年度申报人1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往年申报承担教育部、省教科规划及以上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今年的课题。

3.凡申报重大课题者,必须主持并完成过省教科规划重点课题;申报重点课题者必须主持并完成过省教科规划一般、实验课题,或者完成过同级别的其它教育科研课题。申报省教育科学一般课题、实验课题者,应主持并完成过省辖市级教育科研课题或高校校级课题。

四、 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承担单位要履行承诺,保证信誉。获准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规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实行结题鉴定制度,鉴定结果予以公示。课题研究成果鉴定有不良信誉记录者,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规划课题。

五、 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为了保障课题研究的严肃性、科学性,避免低水平重复,杜绝抄袭等弄虚作假现象,所有申报课题的论证材料必须进行查新。查新由河南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信息专业委员会办理。申报人须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随书面材料一起报送我处,由我处统一办理查新,查新费为100元/项。

六、 本年度立项课题需在1-3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延期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经省教科规划办批准。

七、 报送材料要求:

1、《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纸质文本各一式4份,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贴上评审书首页,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稿(Word格式)1份和查新费100元/项。

2、此次课题申报实行集中受理,时间为6月1日至6月6日。

科研处

2012年5月14日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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