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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14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丁智学  摄影:  来自:科研处    责任编辑:

各系(部)、各有关单位:近日,学院接到《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获悉教育厅正在组织开展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就此次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完成的(合作成果,申报者必须是第一作者)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研究成果均可申报:

(一)经厅以上(含厅级)单位评审立项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成果(须附立项、结项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二)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教育研究著作、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国外发表的成果必须以中文形式申报,外文成果不予受理。

(三)未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县级及以上(含县级)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须经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机关或高等学校推荐。

二、申报要求

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所有申报成果必须进行防抄袭查新。查新工作由河南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信息专业委员会办理。申报人须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随书面材料一起报送我处,由我处统一办理查新,查新费为300元/项。

三、报送成果材料要求:

(一)成果原件一份(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电子稿(Word格式)1份;

(二)《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即附件1)纸质文本一式4份,电子稿(Word格式)1份;

(三) 每人限报1项,申报者将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材料明细在档案袋正面注明。

(四) 成果防抄袭查新费为300元/项。

(五) 此次成果申报采取集中受理,时间为6月1日至6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2年5月14日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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