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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及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2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王晓征  摄影:  来自:科研处    责任编辑:

各有关部门:

现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转发< 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两份通知的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方式

1.填写申请书和申报信息汇总表。申请人登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根据不同的推荐申报方式下载相应的《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用计算机填写。将填好的申请书(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和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连同申报成果交我处审核并签署意见。

2.准备申报材料。包括:(1)申请书2份;(2)《成果介绍》活页一式7份;(3)申报成果,由同行专家推荐申报的报送5套书稿(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报送2套书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书目);由出版社推荐申报的报送3套书稿。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4)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申报信息汇总表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二、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方式

请申请人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栏目下载项目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一式7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含1份原件、6份复印件),连同其他申请材料包括所翻译原著、译稿(或翻译样章)各7份,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所签订的出版合同复印件及其中文译稿、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其中文译稿等有关文件各1份以及项目申请书、翻译样章的电子版光盘,经我处审核同意后,向上报送。申请材料不再退回。

申报资料请除上报外还需学院和科研处各存档一份。

每年申报两次,分别在3月和8月,请各部门积极组织申报并做好初次审核,将初审合格后的申报材料,分别于3月29日、8月19日前送至我处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晓理

联系电话:62436416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

科研处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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