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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学期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12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王晓征  摄影:  来自:科研处    责任编辑:

各系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科研统计工作安排,本学期科研统计工作从即日开始,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本学期科研统计工作继续使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平台系统http://cas.rcloud.edu.cn/login?code=14333&service=http%3A%2F%2Fshengda.rcloud.edu.cn%2Fbusiness%2Flogin.do)。

2、科研统计共分6个模块:课题立项、结题鉴定项目、发表论文、出版教材、获奖成果、艺术作品。

3、课题立项、结项鉴定项目按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平台系统“我的项目”栏中选项填写,特别注意:【附件信息】中“电子版附件”要添加结项证书PDF文档,注意填写要素完整。第一完成单位为我院的课题不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第一单位非我院的项目需提供原件。如不能上传添加以上信息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发表论文艺术作品“我的成果”项目栏中填写,特别注意:【附件信息】中“电子版附件”要添加2个项目,一是添加该论文的数据库检索页网址;二是添加该论文PDF格式文档如能添加以上两项信息者,不再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如该论文在网上尚未检索到,则需提供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核心论文原件科研处留档一份

5、出版教材的教师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平台系统录入信息后在“电子版附件”要添加教材封面、封底、本人参编信息和教材版权信息页PDF格式文档,并提供原件(不再提供复印件)。如不能上传添加以上信息需提供教材原件及教材封面、封底、本人参编信息和教材版权信息页复印件各一份。

6、获奖成果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平台系统“我的奖励”下“成果奖励”栏目中添加,并将获奖成果在“电子版附件”,“添加附件”中上传奖励的PDF格式,除科研处通知公告中已有信息外,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一份。如不能上传添加以上信息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本学期统计截止日期为6月30日。资料由系部收齐后统一交科研处受理核查(提供资料核对明细表一份),原件9月1日后退还系部(复印件留档),没有按照上述程序进行登记统计的教师不参与本学期科研积分。

科研处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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