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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制定2015-2016第一学期学术报告、讲座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31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王晓征  摄影:  来自:科研处    责任编辑:

各系(部):根据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升科字4808号)的有关规定和本学期学院党政工作报告的要求,各系(部)应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合理组织各类学术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院行政工作报告要求,学院本学期将不断提高学术讲座规格。为此,各单位应积极推荐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来院讲学,作为院级学术报告会,由科研处和推荐单位共同举办。

二、为加强系(部)之间、教师之间和师生之间的学术交流,学院鼓励和支持各系(部),有计划开展主题明确、形式多样的内部学术交流活动。各系(部)应将拟开展的内部学术交流活动,一并纳入学期学术交流活动计划,报送科研处审批备案。

三、各系(部)于9月10日前,将本学期拟开展的各类学术交流活动计划报送科研处,纸质材料需盖系部公章,电子材料统一发至邮箱:shengda6416@126.com,科研处汇总报学院审批后,正式下发各单位执行。

四、各系(部)在填写学术报告计划时,请详细填写学术报告人相关信息包括职称或级别,以便于如实申请报告会酬金,报告结束后,请及时将讲座相关信息上传科研云平台。对新增加的学术报告会和学术交流活动,各系(部)请单独上签呈报学院审批。

学术报告计划表.xls

电话:6416 联系人:王晓征

科研处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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