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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8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赵晓理  摄影:  来自:科研处    责任编辑:

各单位:

教育部决定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35号,请直接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查阅)。各有关单位请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并于6月20日前将本单位推荐参评成果汇总报送学校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晓理;

电话:62436416;

邮箱:shengda6416@126.com

附: 1、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2、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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