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上半年科研成果统计和2016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院期末工作总结要求和我院《科研成果认定与登记办法》和《科研项目资助和成果奖励办法》相关规定,现开展2017年上半年科研成果统计和2016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上半年科研成果统计(6月30日截止)
(一)科研成果统计范围: 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科研成果,符合《科研成果认定与登记办法》中规定的各类成果。
(二)科研成果统计的步骤: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将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我院子平台http://shengda.rcloud.edu.cn/下进行。科研成果登记,需经过个人登记---专员检查---系部初审---科研处复查确认。
(三)科研成果统计相关说明和要求
1、各单位科研管理专员进行单位审核工作,各单位主管可查看所在单位的科研登记情况和各年度科研情况。
2、各单位的科研管理专员可对本部门教师的账号和密码进行维护,每个人登录云平台后可以从“我的办公-文件下载”处下载:《论文录入操作手册》、《云平台用户手册-科研人员》、《云平台用户手册-科研联系人》学习详细录入方法。
3、科研数据在录入过程中应避免同一项目(成果)重复录入。科研数据的录入应由项目(成果)第一完成人负责录入。如果第一完成人为校外人员,需由校内排序第一的完成人负责录入。
4、项目附件部分:立项未结项项目上传立项文件或立项证明材料(我院立项项目不用上传相关材料);结项项目上传结项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另外2016、2017年度立项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信息时应注意(以下为必填项且要求填写准确):(1)合同经费为上级下拨经费,没有下拨经费填0万元,配套经费为学校配套经费,据实填写;(2)参与成员据实填写;(3)到账经费为下拨经费+配套经费;(4)支出经费一栏项目状态填写为结项的项目必须把到账经费支出完;(5)外拨经费不填;(6)年度工作量填2个月或者1个月,厅级项目填1个月,跨年度项目可在两个年度里分别填写1个月。
5、论文成果等信息,须由个人首先上网下载论文pdf文件,并在我院科研管理云服务平台上上传论文pdf文件。能检索的普通CN论文不用提交原件,核心论文及不能检索的论文需提交原件(核心论文均需要提供检索页并上传检索论文全文。所有论文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对于会议论文、国际期刊论文等已发表但目前暂未被知网、万方数据源收录的论文,请教职员工手动新增录入。录入后请上传论文的扫描件(PDF格式)。对于论文收录证明,不予统计。
6、著作(专著、译著、编著)和教材第一主编为我院教职员工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科研处留档。
7、各单位和教师的科研成果登记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作为在年度科研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中考虑的因素。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突出的单位、个人,在今后科研课题申报中,依据情况给予优先推荐。个人在各类评优评先的科研成果认定、项目申报书中所列科研团队成果审查认定、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认定等情况,个人年度科研工作量认定均以科研云平台中登记数据为准,未登记及登记不完整的成果不予认可。
(四)材料报送注意事项
1、除项目立项不需要提供复印件,项目结项、论文、获奖、著作均需要提供复印件。
2、需要提供原件的有:(1)论文:核心论文(科研处留档)、网上没收录或者云平台没上传相关附件的一般CN(科研处留档)。(2)获奖:奖项非科研处上报的获奖证书,科研管理云服务平台均需上传扫描件(原件验证后退回本人)。(3)著作:专著、译著、编著及第一主编教材需提供原件(科研处留档),非第一主编教材或专著需要在科研管理云平台上传相关附件。
3、各单位按结项、论文、获奖、著作等从科研管理云服务平台导出后分类汇总,系部分类汇总本单位科研成果并在云平台上审核后,报送单位主管审核,审核无误后在附件1签名加盖公章,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科研处,附件2-7报送电子版(附件电子版详见办公系统)。
4、系部 各位科研专员如各位教职工在数据的输入及审核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本单位科研专员咨询。
二、2016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截止日期6月27日)
(一)申报依据:我院《2016年度科研成果公报》和《科研项目资助和成果奖励办法》。
(二)申报流程:本人填写《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 系部审核 单位汇总 科研处复核 学术委员会审核 学院审批
(三)申报截止日期:6月27日
(四)申报的科研成果奖励应符合诚信规范,论文著作等成果重复率超过30%不予奖励。
(五)逾期未申报者,不再奖励。
(六)联系人:科研处 赵老师 62436416
附件:
2017科研奖励申请表(姓名XXX+所在部门).xls
科研处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