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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术报告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23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王晓征  摄影:  来自:科研处    责任编辑:

各单位:

为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氛围,依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学院党政工作报告精神,本次学术报告活动征集包含两类:学术性报告和学生就业指导讲座。现将本学期学术报告征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请各单位结合系部专业特色,围绕学科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以及“一带一路”、自贸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等发展战略热点问题,确定本学期学术报告的主题,并积极联系专家学者。

主讲人级别院外学术报告人原则上应为:高级职称、或在某领域具有影响的专家学者、或处级以上行政领导以上职务;院内学术报告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

三、场次要求各教学单位每学期应开展3-5场学术报告(不含学生就业指导讲座),同时,配合学院“广亚大讲堂”启动工作,重点遴选1-2场高端学术报告。党办、教务、学务、评估中心、人事、发规、招就办、图书馆等行政单位依据工作需要确定报告主题和场次。

四、报告酬金。学院为学术报告开展提供专项经费保障,学术报告酬金按照《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最新标准执行,特殊情况请单独签呈报批。

五、举办要求各单位要按照计划举办学术报告,每场报告要提前2-3天将信息提供科研处(主题、主讲人、时间、地点、主讲人简介),并发布学院首页学术动态。同时,各单位要在明显位置张贴海报,组织好参会师生,尽量扩大受益面;报告会后,要及时做好新闻报道,整理文字资料、图片或PPT上传科研云平台。

六、时间结点请各单位于3月9日前,将本学期拟开展的学术报告计划报科研处,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材料通过学院OA发至科研处联系人。

各单位学术交流活动计划,由科研处负责初审、汇总,人文社科类学术报告经院党办审查,报学院审批后执行。

联系人:王晓征电话:6416

学术性报告计划.xls

就业指导讲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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