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开阔师生学术视野,提升师生文化素养,依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和《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即日起面向校内各单位征集本学期学术交流计划。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报告主题范围。请各单位对照学校党政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上级党委政府重要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贯彻、省市重大发展战略落实,学校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研究探索以及学科专业前沿拓展、应用型人才培养创新、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培训、大学生人文素养提升等问题,确定学术报告的主题,并广泛联系知名专家学者。
2.主讲人级别。校外学术报告人原则上应为:高级职称、或在某领域具有影响的专家学者、或处级以上行政领导以上职务;校内学术报告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
3.场次要求。各教学单位每学期应开展3-5场学术报告,保证每个专业至少1场。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和科研机构至少举办1场。各行政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报告主题和场次。
4.报告酬金。学校为学术报告开展提供专项经费保障,学术报告酬金按照《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执行,特殊情况请单独签呈报批。
5.截止时间。请各单位于9月15日前,将本学期拟开展的学术报告计划报科研处,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和所在党总支公章,电子材料通过学校OA发至科研处种老师。
各单位学术交流活动计划,由主办单位负责初审(初审内容包括报告内容的方向性政治性、主讲人职称、学历、资历等),科研处负责复审、经费核批、汇总,经校宣传部审查,报学校签批后执行。
联系人:种老师。
科研处联系电话:62436416。
附件:学术报告计划表-XX部门
科研处 宣传部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