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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省、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情况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1-12 责任编辑:杨存博

各相关单位:

为检查我校在建省、校级重点学科建设任务进展情况,进一步促进我校重点学科的各项建设,按照《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学校将于12月上旬,组织开展重点学科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在建省级重点学科3个:计算机应用技术、区域经济学、企业管理

2.在建校级重点学科7个:会计学、旅游管理、国际贸易学、英语语言文学、中国古代文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结构工程

二、检查内容

1.省级重点学科依据《第九批重点学科申报表》和《重点学科建设任务书》,对本学科2021年度建设成效和问题进行检视,对建设目标和预期标志性成果对标检查,真实准确地核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填写《省级重点学科2021年度建设情况表》(附件1)。

2.校级重点学科依据《第三批校级重点学科申报表》和《重点学科建设任务书》,对本学科立项以来(2018年12月)建设成效和问题进行全面检视,包括学术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学术成绩、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填写《校级重点学科终期验收表》(附件2),并形成汇报PPT。

3.各学科要对标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关于学科建设的新要求,对标年度和期满建设目标,认真分析建设现状与建设目标存在的差距,在此基础上查摆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重点学科的建设管理,进一步推动重点学科产成果、出人才。

三、检查方式

1.学科自查

各重点学科于12月1日前完成自查和表格填写工作。

2.学校检查

在学科自查的基础上,学校组织全面检查。学校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为做好检查工作,学校成立由校领导、部分专家及相关部门主管组成的学院重点建设学科检查小组,负责实施重点学科检查工作。

四、有关要求

1.省级重点学科成果填报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涉及到状态数据(如学科队伍、科研平台等)按2021年12月31日现状填写;校级重点学科成果填报起止时间(2018年12月1日-2021年11月30日),涉及到状态数据按2021年11月30日现状填写。

2.各类成果均指本学科成员作为负责人或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并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在起止时间内获得的与学科方向密切相关的成果。

3.所填成果必须是本学科产出成果,各学科成员和同一成果、平台不得交叉、重复。请各重点学科带头人按照要求严格把关,并提供学科全部成员名单。

4.各学科请于2021年12月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学科办,电子版请发至种明慧OA。学校将适时组织材料审核评审。

联系人:种明慧 赵晓理 联系电话:6416


附件:1.省级重点学科2021年度建设情况表

      2.校级重点学科终期验收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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