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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4-24 责任编辑:宁珂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的《关于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新郑市科学技术局发布的《关于征集遴选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通知》,现将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1)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各提名单位限提名1人,要注重提名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创新工作并取得重大成就,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一线科学家。

(2)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坚持优中选优,提名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对推动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产生预期可见的、有重大应用价值的优秀科技成果。

(3)省科学技术合作奖

提名数额不限,要注重提名在合作研究、开发,培养人才,促进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并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长期友好的外国人或外国组织。

二、被提名项目(人)基本条件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省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对做出特别重大的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可授予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被提名项目(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候选人,应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是培育和践行科学家精神的典范;仍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工作,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为推动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已连续在我省工作满10年以上,并将继续服务河南发展。

2.省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或组织,与河南省的合作须满3年以上,合作协议日期应在2022年1月1日前。

3.提名省自然科学奖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于2023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3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4.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如:食品、新药、医疗器械、人类遗传资源、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兽药、肥料、压力容器、通信设备、标准等),必须完成审批(准入)手续,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23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5.重大工程项目(含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等)必须在工程全面验收后,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即2023年1月1日前验收),且至今仍在使用。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提名省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权等),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权等)的发明人(或权利人),其中第一完成人至少有一项排名第一的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权等),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8.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个奖种。

9.2024年度获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被提名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10.所列论文(专著)、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署名第一单位须为国内单位。

11.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河南省内注册的单位。

12.国家公务员和仅从事组织领导、行政管理或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首席科学家等领军技术专家的除外。

13.不得提名涉密项目。

14.提名单位应按照属地和主管原则提名。以第一完成单位为准,省辖市、县(市)不得提名非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完成单位的项目;其它提名单位不得提名非行政主管或本系统内非业务指导的完成单位的项目。

15.2024年参评未获奖项目如无新突破,不得被提名参评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连续2年参评未获奖项目不得被提名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16.提名项目所含科学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河南省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不能在同年度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河南省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中重复使用。

17.提名项目应注重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的实质性贡献,同一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应当按照贡献大小排序,其中第一完成人和第一完成单位对项目创新成果贡献应占较大的比例。

18.提名书中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的发明人/权利人/起草人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将有关知情同意证明材料存档备查,作为异议处理的重要依据。

19.被提名项目中的论文、专利等支撑材料或者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存在未解决争议的,不得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

20.被提名人应当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行为品德。列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单位和人员不得参与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

21.满足《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的其他规定。

三、申报程序

(一)遴选申报受理

请申报务必认真核对河南省科技厅的正式通知要求,于5月6日12点前将提名书(见附件提名手册目录中的第2、3、4、5、6、7项,分类填报)报送至科研处,过期不予受理。提名书同时报送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纸质版(包括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装在一个资料袋内,资料袋外面粘贴提名书首页提交;电子版提名书(包括主件Word1个和附件PDF1个)随纸质版报送时,拷贝提交给受理的工作人员;提名书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内容应完全一致。我局现场受理时进行形式审查,并按受理时间排序对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本环节提名书填报,参照本通知“(四)在线正式提名书填写要求”中的第1、2、3、4、6项(附件中推广应用等佐证材料须提供原件的复印件)要求撰写。本环节提交材料作为新郑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推荐评审环节使用,不做为最终报送省科技厅的正式提名材料。

(二)专家推荐评审

组织专家进行推荐评审,产生提名推荐奖种、等级分配意见,结果予以公示。

(三)组织在线填报省奖提名系统

根据专家推荐评审结果,向申报单位发放提名号和校验码。申报单位在收到提名号和校验码之后,及时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部门→省科技厅→其他行政权力→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组织管理→在线办理,或登录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网(http://jl.hnkjt.gov.cn//)→管理系统(注册或登录),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后提交,市科技局同步进行在线审核提交操作。申报单位在6月1日12时前完成线上系统提交工作。

(四)在线正式提名书填写要求

1.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提名者要按照《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材料。

2.提名书应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或主要技术发明或主要科技创新内容,并详细阐述重要科学发现或主要技术发明、主要科技创新内容成立的依据或科学逻辑。

3.要根据提名项目的科学发现点、技术发明点、科技创新点,在提名系统中慎重、准确选择“学科分类名称”,最多可选择2个,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

4.提名者应对提名书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称谓必须与身份证、单位公章一致,提名者应实事求是填写提名意见和提名等级,提名等级须在“项目基本情况”栏勾选,“提名意见”栏内“____等奖”会自动生成,不需另外填写。“提名等级”不得出现在提名意见正文中。“主要完成人情况表”本人签名须用楷体。

5.提名书分为电子版提名书和纸质版提名书。电子版提名书(包括主件和附件)应通过提名系统在线填写、上传和提交。电子版提名书一经提交,不允许修改。纸质版提名书主件须在电子版提名书提交后,通过网络在线打印,并签字、盖章,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提名书和电子版提名书内容应完全一致。

6.纸质版附件前须增加附件目录,编写附件页码。附件目录的论文部分应标注其所属范围(如中科院JCR分区,中文核心/科技核心等,以发表时的所属范围为准)。核心期刊论文、中科院JCR分区、SCI论文、EI论文须提供有资质文献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JCR分区须采用论文发表当年的中科院期刊分区标准。核心期刊论文也可以提供期刊当年封面复印件(确认该论文入选核心期刊)。附件中推广应用等佐证材料须提供原件。

在线打印报送最终提名材料

线上填报提交审核通过后,按照“(四)正式提名书填写要求”中第5项,打印装订提名纸质版材料(系统关闭前及关闭后均可打印),于6月4日-6日报送至市科技局215房间,市科技局汇总后集中报送至省科技厅。具体要求如下:

1.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学技术合作奖纸质提名书1份。提名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再另加封面。

2.提名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个奖种的二等奖及以上的项目须提供电子讲稿。格式为PPT文件(含项目完成人语音讲解,并在PPT首页注明讲解人姓名,要求为第一完成人),作为提名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电子讲稿时长不超过10分钟。

3.软科学类项目需附1套项目《研究报告》,并通过提名系统上传《研究报告》(PDF格式);科普项目需附3套科普作品。

4.每个提名项目的全部提名材料要装在一个资料袋内,并将提名书第一页(项目基本情况)复印,贴于资料袋封面。提名材料概不退回,请各单位自留底稿。

(六)提交申报项目公示情况和知情同意证明材料

线上提交前或提交中,申报单位应组织项目涉及的所有完成人,按照《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通过网络或书面在所有完成人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汇总公示情况(第一完成单位出具公示无异议说明,附公示图片)。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作者及主要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的发明人/权利人/起草人应出具知情同意签字意见。公示情况和知情同意签字意见单独装订于6月4日-6日报送至市科技局215房间,由市科技局审核。

四、联系方式

科研处 赵老师 宁老师 62416416

新郑市市科技局成果科 62696672

河南省科技厅业务咨询 65953242、65991275

提名系统技术支持   65974111

附件: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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