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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团省委宣讲团”宣讲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6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

一、会议时间:2019年12月16日15:00—17:00。

二、宣讲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省委宣讲团、团省委社会联络部部长 李山英。

三、会议地点:龙湖报告厅

四、参加人员:校团委机关全体,各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年级团总支书记,学生党团员代表(金融贸易学院、会计学院每个学院40名学生,交通学院10名学生,其它各学院每个学院30名学生)。

五、会议要求:

1、全体参会人员14:45前入场完毕,开会时遵守会议纪律,关闭手机或调到静音状态。

2、全体参会人员着装得体,党员佩戴党徽,团员佩戴团徽。

3、校团委全体工作人员,各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年级团总支书记在前三排就坐,各学院学生代表在第四排至第二十四排就坐。

4、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各学院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年级团总支书记的签到由校团委宣传部负责。


校团委

201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