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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9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张蕾

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豫人社〔2018〕37号)和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豫人才〔2017〕5号)有关精神,以及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满足《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附件1)规定条件和标准的各类人才。

二、认定条件

按照《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确定的基本条件、分类及标准进行。

三、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填写《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3),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勿改变申请表格式,有多项内容可填的,填写最高一项即可。

2.单位审核。各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3.部门复核。人事处汇总各单位推荐材料,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4.学校研究。学校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本单位所有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积极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符合上级文件要求。并请于2019年9月6日下午5:00前将以下材料按照要求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发至邮箱jiaoshisd@163.com,联系人及电话:殷玉玲;62430258(内线3258),逾期不再受理。

1.《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每人2份,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纸上)和佐证材料复印件每人1套,审验原件。佐证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中填写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文件、项目合同、业绩成果鉴定等。其中,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处认证。需按照以上顺序简单装订。


人 事 处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