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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础部选聘辅导员和行政职员讲授《大学英语》 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9     浏览次数:次     来自:基础部     责任编辑:基础部

出于授课需要,基础部拟在全校职员中选聘4名代课教师,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代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代课教师岗位要求:按升人字【2017】5223号《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代课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基础部教学工作实际,要求代课教师具备以下条件:英语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毕业,或者具有英语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在学校行政管理岗位工作满两年或以上。

二、审批流程:

1、学校职员或辅导员如有自愿代课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申请代课审批表》(一式两份),经本人所在单位主管、教务处、人事处主管签字同意后,交基础部报名。报名截止于10月31日上午12:00。

2、依据我校教师聘任遴选办法,由课程所属院部(部门)组织试讲,院部、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督导组、人事处共同参与,分别从专业素质、授课能力、授课资格等方面进行考核,最终确定聘任意见,报学校领导审批。批准后资料留人事处归档。未批准的人员不允许授课。

3、试讲内容:任意英语教材,全英授课,10分钟为限。

4、试讲地点:综合楼218,试讲时间:10月31日下午14:30。

5、聘期要求:本次代课时间不一,如下学期仍有教学需要,教学效果良好的可直接续聘。间隔两年以上者,须再次参加试讲。

基础部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