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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关于2018年度图书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4     浏览次数:次     来自:人事处     责任编辑:人事处

各单位:

根据我省职称工作安排,我校目前图书系列中、高级职称未获评审权,仍需委托郑州市图书系列中、高级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按照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度郑州市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以及我校职称申报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范围与要求

1.申报人应为我校从事图书资料的搜集、整理、典藏、借阅、参考咨询、信息服务、技术开发、文献研究与辅导等工作的图书馆职员。

2.申报人的档案已转入我校(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

3.申报人的学历、任职年限、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成果与科研成果等条件应符合2018年新修订《河南省图书资料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相应要求。

4.近3年违反我校《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及奖惩办法(暂行)》之规定者,或近3年受过记大过及以上处分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人报送材料

1.材料目录清单一式2份,1份放材料袋内,1份个人留存。

2.《升达学院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2)1份,人事处留存。

3.《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式2份,均放材料袋内。

4.《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4)高级一式3份,中级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电话(0371-62565149)及(申报人)个人手机号码。

5.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____年度____系列(专业)_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高级一式35份(参加答辩的人员45份)、中级一式25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txt格式电子文本。

6.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7.现任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材料”(须经郑州市人社局审验合格)。其中郑州市外或中央驻豫单位调入我市工作的人员,须已按规定在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完任职资格证书确认(查验换证)手续后,方可参加评审。

8.任现职以来(高级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中级任职年限超过4年的为近4年)的年度人事代理考核表原件。

9.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检索页须含摘要。

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中级、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并提交该论文复印1份(复印论文所在期刊封面、封底和论文内容)。

10.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1.申报系列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12.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到评委会参加面试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答辩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由评委会另行通知。

13.申报中级职务的人员需填写《郑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附件5)一式2份,并按要求逐级提交审核签字。

14.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在人事处公开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所在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的时间。

注:以上材料的整理工作参照《2018年度图书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须知》(附件1)

三、时间安排

(一)10月24日—25日 个人申报,图书馆初审及推荐

(二)10月26日 学校主管部门审核:科研处、人事处分别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

(三)10月27日 学校推荐的申报人材料在人事处展示

(四)10月31日 中、高级职称材料报送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11月 中、高级职称材料分别报送郑州市图书系列中评会、河南省图书系列高评会评审

四、申报与审核要求

(一)申报人须确保报送材料真实客观准确,并在《评审表》相关栏目内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同时在《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上签字。

(二)图书馆应就申报人的资格、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实际贡献、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等进行初审,审查事项主要有:

1.申报人的专业理论能力、工作能力。

2.申报人的基本条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3.申报人的工作成果、论文论著及科研项目等科研成果,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4.指导与核实申报人填写的《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等材料。

图书馆对上述事项应认真审核,承担主要审查责任。通过图书馆初审的申报人作为被推荐人,由图书馆负责人在《升达学院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评审简表》、《评审表》对应的栏目内签署意见,并签名和加盖图书馆公章。

(三)科研处应认真审核被推荐人提交的论文、论著及科研项目等研究成果是否真实、填写是否属实、是否达到申报职称的科研要求,对审核的科研结果负责。

通过科研处审核的被推荐人,由科研处负责人在《升达学院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评审简表》、《评审表》等材料对应的栏目内签署意见,并签名和加盖科研处公章。

(四)人事处应认真复核科研处通过的被推荐人整体情况,就被推荐人的资格、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把关,对符合条件的被推荐人材料予以接收,并对复核的结果负责。

通过人事处复核的被推荐人,由人事处负责人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评审简表》、《评审表》等材料对应的栏目内签署意见,并签名与加盖人事处公章盖章。

五、有关要求

1.加强诚信教育。

申报人是申报材料真实性的第一责任人,应重视诚信教育,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对提供不实信息、证件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校内各单位须认真核验申报人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书及其他材料,出具意见,承担责任。通过各部门审核的被推荐人,单位领导在《评审表》推荐意见栏目内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同意上报”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严格资格审核。

校内各单位须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查验申报人信息、相关证件及《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等各栏目内容填写与原件的一致性等,并对论文、著作检索页进行网上复核,对不符合申报职称要求的材料有权不予受理。

3.落实责任追究

坚持职称评价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加强专业技术队伍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今年起,郑州市人社局建立全市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个人和单位记录诚信档案库,列入失信黑名单,纳入郑州市社会信用平台,落实职称申报评审失信惩戒和责任追究制度。

4.加强失信惩戒

按照郑州市人社局《关于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和失信惩戒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办〔2018〕236号)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审中有相关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申报晋升职称资格,已获得的职称予以撤销,已被聘任职称的,由聘任单位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

联系电话:人事处62436157(内线6157) 科研处62436416(内线6416)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