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学校章程等有关规定,经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董事会第三届第十二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决定启动学校章程修改工作,成立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章程修改组织。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章程修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新奇 雷霆张欣
副组长:张金安 张其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杨存博、朱永恒、秦旻、沈定军、段丰乐,负责组织开展学校章程修改、章程(修订案)核准等工作。
特此公告。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