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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管理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作者:钟江鸽 时间:2007-08-29 点击数: 责任编辑:

一、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河南省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发挥系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促进系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特制订本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二、系党政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三、参加系党政联席会议的人员为系党总支书记、系主任、党总支副书记、教学秘书、行政秘书;有时也可根据会议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确定其他参加人员。

四、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区别不同事项由党总支书记或系主任主持。

五、系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包括:本系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总结,重要改革措施,重要规章制度,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人事调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奖惩、招生、毕业等。

六、参加党政联席会议的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会议有效;会议讨论作出的决定,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如对某些问题存在分歧,则不宜匆忙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充分协商后讨论决定,必要时可请示院党委或院行政。

七、每次党政联席会议应有明确的议题,会前应作必要的调研、沟通和协商,并由分管领导提出初步意见。

八、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重要问题,与会人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积极参与决策,实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九、党政联席会议对重大问题的决议一旦形成,必须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下一次会议上再议。根据决议的内容,或向学校领导报告,或向本系群众通报。

十、所有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凡需保密的内容,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泄露会议内容,违反会议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十一、系党政联席会议要按“会议记录”的要求做好记录,并作为系文书档案材料归档保存。

中共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资讯管理系总支部委员会

2007-8-29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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