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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我省高招八变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5-22 来源部门:招生办公室 浏览人次:次 责任编辑:

5月22日,我省2013年高招政策出炉。省招办新闻发言人陈大琪接受大河报专访,为广大考生解读今年高招八大变化。


变化一:第一次志愿填报推迟5天


  我省实行知分填志愿以来,考生一般是在6月20日~28日填报提前批、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升本志愿。今年,我省规定,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5日~28日。


  解读:对考生填报志愿影响不大


  “考生一般要在6月25日零点才能查询到各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及自己的高考分数和全省排位,因此,6月25日之前根据估分填报志愿的考生并不多。”陈大琪表示,这一变化对考生影响并不大。


  变化二:专科一批和专科二批合并


  去年,考生志愿分提前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项计划专科批、高职高专一批和高职高专二批共八个批次。从今年开始,高职高专一、二批合并为高职高专批。


  解读:减少批次,提高了专科录取的效率和质量


  据了解,目前全国有近2/3的省份对专科录取批次进行了合并。“近年来,高考生源持续下降,随着本科录取率的不断提升,相当一部分专科学校生源不足,完成招生计划比较困难。”陈大琪介绍,专科二批院校“合批录取”的愿望十分强烈。省招生办走访全国许多省份进行了充分的调研,最终决定在今年实施改革。


  郑州大学招办主任刘建华也表示,专科合批录取不仅可以提高录取质量,同时还提高了录取效率,对考生而言,也能更公平地选择学校。


  变化三: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允许报名


  今年我省规定,包括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等在内的五类考生不允许报名,五类考生中,新增加了“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变化四:专业办学地点要在招生简章中注明


  今年,我省对高校招生章程主要内容规定更加详细,除了高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外,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的专业办学地点及所含培养专业类别等均须注明。


  变化五:填报专项计划志愿需经资格审定


  今年我国还将扩大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将去年面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1万名重点高校招生计划增至3万名。去年我省已对专项计划考生进行资格审定,今年则正式明文规定,填报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必须具有文件规定的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报名条件,还需通过“专项计划”资格审定合格才行。


  今年,我省还明确规定,专项计划生源不足,可降分征集志愿。专项计划单独划定分数线,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招办按照高校专项计划120%的比例投档,高校在提档线上依据考生投档总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可分段多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完不成的可降分录取。


  变化六:


  优先录取军人子女类别范围扩大


  今年,可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高校优先录取的考生中,军人子女类别范围扩大,要求更为明确。其中包括,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


  变化七:


  个别自主招生高校在提前批录取


  往年,自主招生志愿都在本科一批录取。今年我省明确提出,个别自主招生高校(未安排本科一批计划的)在提前批录取,考生选报该类高校自主招生志愿应填报在提前批第一志愿。


  变化八:


  男女生录取比例规定更具体


  今年,有关男女生录取比例和语种限制的规定更加规范和准确,明确标注“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高校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