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2025年职称评审仍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评审职称,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无纸化评审和电子证书管理。为落实河南省、郑州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和2025年度职称工作安排,积极开展我校2025年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技术职务的申报审核和自主评审工作,现将职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7〕9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7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职称自主评审和监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91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职称自主评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教人〔2024〕34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称评审工作风险防控及处置指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61号)和《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度郑州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落实高校职称自主评审。通过职称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职称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杠杆作用,激励我校教师树立以德育人、提升自我、服务学校的宗旨,为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领导机构
(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新奇 张欣
副组长:张金安 张其武 方建印 沈定军
成 员:王新平 杨存博 刘法贵 何伟 王铮 崔婕 李向民 袁冬梅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职称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王新平 副主任:杨存博 刘法贵
办公室成员:陈山来 齐梦乐 宁珂 王一柳 刘建辉 郑婷婷 彭凯
(二)纪检监督组
纪检监督组由校纪委牵头,派人全程参与,对职称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学校职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确保职评工作公平公正。
组长:袁征 成员:武永民 张晓
(三)专家评审组
专家评审组由“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高校教师(实验人员)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高校教师(实验人员)中级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组成,专家评审组集中审阅评审材料,根据评审条件,对学校推荐的参评人员进行投票表决。凡赞成票达到与会评委三分之二(含)以上的为评审通过。评审完成后将评审结果报省市职称主管部门。
三、职称工作基本原则
职称推荐及评审过程中要充分体现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的激励导向,突出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的实际贡献以及学术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推广、服务决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贡献。
(一)坚持把师德放在教师职称评价的首位,将师德评价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对师德失范实行“零容忍”,对弄虚作假、学术不端实行“一票否决”。
(二)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提高教学业绩在评价标准中的权重。引导教师主动服务重大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学研结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三)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和代表作匿名外审制度,重点考察成果质量,克服“五唯”倾向,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潜心研究,遏制学术浮躁和急功近利等短期行为。
(四)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职称工作在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照省、市人社部门职称文件的精神和规定开展,坚持过程透明、程序合法合规、评审公正、结果公开。
(五)同等条件下,向参与企业挂职锻炼、双创教育、产学研合作教育、实践实训教学工作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师适当倾斜。对业务不精、能力不强、工作敷衍实行“末位淘汰制”。
四、申报、推荐与评审依据
(一)申报与评审依据为《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升达〔2023〕82号)。
(二)推荐依据为《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升达〔2023〕82号)和《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25年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职称推荐办法》。
五、申报人员、类型与专业
(一)申报人员
1.我校已聘任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2.我校承担了教学任务的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
(二)申报级别及类型
申报级别为高校教师(实验人员)正高级、副高级、中级。
申报高级职称时,专任教师可选择“教学为主型”或“教学科研型”;承担教学任务的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选择“教学科研型”,学校将按其申报类型的条件进行审核评审。
(三)申报专业
申报专业应与任教专业一致。2025年度我校申报评审专业:就业创业指导、法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教育学、理论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美术学、设计学、数学、体育学、土木工程、外国语言文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应用经济学、哲学、政治学、中国语言文学。
从事就业指导相关课程的教师、行政人员和辅导员应申报就业创业指导专业。
上述专业名称均来源于职称申报系统。申报人只可选其一,不可自创专业。
六、时间安排
(一)成立学校2025年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职称专题会议。时间:2025年11月6日
(二)发布本年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开展职称申报审核工作。时间:2025年11月6日
(三)组织职称申报审核工作。时间:2025年11月6日-2025年12月10日
申报审核时间包括个人职称申报、各级审核和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审核时间。届时职称工作信息平台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人应在指定时间完成网上在线申报,给审核部门留出审核时间。审核部门及时进行网上审核,确保每位按时申报的人员通过审核。
1.个人自主申报
(1)纸质材料申报。时间:2025年11月6日-11月10日
(2)网上在线申报。时间:2025年12月3日-12月4日
2.教学单位初审、民主评议、推荐、公示(须添加校纪委邮箱)与展示纸质材料。时间:2025年11月11日-11月17日
3.学校职称主管部门督查二级教学单位职称评审相关工作。时间:2025年11月11日-11月17日
4.学校职称主管部门集中进行申报资格和相关业绩复审(纸质材料),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各审核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时间:2025年11月18日-11月23日
(1)学校职称人事部门进行申报资格复审(纸质材料)。时间:2025年11月18日-11月19日
(2)学校职称教学部门进行教学相关业绩复审(纸质材料)。时间:2025年11月18日-11月23日
(3)学校职称科研部门进行科研相关业绩复审(纸质材料)。时间:2025年11月18日-11月23日
(4)学校职称人事部门进行最终申报人员材料核准(纸质材料)。时间:2025年11月24日-11月25日
5.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论文集中外审。时间:2025年11月26日-12月2日
6.网上信息个人申报。时间:2025年12月3日-12月4日
7.学校集中展示职称申报纸质材料。时间:2025年12月5日-12月9日,地点:人事处会议室
8.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推荐。时间:2025年12月10日
9.学校职称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时间:2025年12月10日-12月11日
(四)开展职称自主评审。时间:2025年12月18日
(五)结果公示。
(六)上报备案。
(七)制作证书。
(八)聘任。
七、工作要求和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
申报中、高级职称的人员,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5年的,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现职称,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聘任。聘任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1.纸质材料申报。时间:2025年11月6日-11月10日
按照今年职称工作安排,申报人先提交下列纸质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可填报网上职称申报信息。
(1)《评审简表》(word版)(A3纸双面打印,原件1份);
(2)《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称申报人教科研成果自评表》(1份,A4纸正反面打印);
(3)《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A4纸单面打印);
(4)《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1份,A4纸单面打印);
(5)学历学位、现职称证、任现职以来聘书、培训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
(6)聘任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
(7)聘任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技术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方案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8)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9)人事代理考核表;
(10)评审材料每人1包。
申报人按照《职称申报填写须知》提交申报职称对应的佐证材料原件。
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11月10日。
2.网上在线申报。时间:2025年12月3日-12月4日
(1)申报人将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发送至教学单位职称联络员处,联络员于2025年11月7日17:00前本学院申报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汇总后统一发送至人事处齐梦乐(学校职称管理系统管理员)OA办公系统;
(2)学校人事处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将教学单位联络员提交的申报人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添加到“职称管理系统”,创建申报人帐号;
(3)申报人的纸质申报材料在学校职称主管部门复审通过后,于2025年12月3日-12月4日登陆http://222.143.33.99:8083/zcsb,或者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河南职称网→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完成网上在线申报。
网上申报信息须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一致。纸质材料和网上在线申报的填写要求参考“升达2025年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职称专用QQ群(群号513852478)”文件。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在线申报,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网上在线申报期间,申报信息提交后每人只有一次申请退回修改机会,切记谨慎操作。
(二)教学单位初审、民主评议、推荐、公示(须添加校纪委邮箱)与展示纸质材料。时间:2025年11月11日-11月17日
教学单位“2025年度职称初审推荐工作小组”依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升达〔2023〕82号)和《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25年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职称推荐办法》等文件要求,组织初审,对申报人的《评审简表》、《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称申报人教科研成果自评表》和对应佐证材料原件进行逐一对照,确保信息一致和准确,并完成民主评议和推荐工作,公示推荐结果,展示申报人纸质材料,提交民主评议推荐表、推荐排序表和公示结果的纸质材料至人事处。
(三)学校职称主管部门进行申报资格和相关业绩复审(纸质材料),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各审核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复审时间:2025年11月18日-11月23日
学校成立职称工作复审小组,由教务处、科研处和人事处抽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职称工作复审小组依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升达〔2023〕8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对教学单位推荐的申报人材料分别就教学、科研和资格进行审核。
通过复审的申报人,教务处、科研处和人事处负责人在《评审简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等材料签署意见、签名和加盖部门公章。
(四)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论文集中外审。时间:2025年11月26日-12月2日
(五)申报人进行网上在线申报。时间:2025年12月3日-12月4日
申报人应在该时间内登录职称申报系统完成网上在线申报,提交的网上申报信息须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一致。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在线申报,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网上在线申报期间,申报信息提交后每人只有一次申请退回修改机会,切记谨慎操作。
(六)学校在人事处会议室集中展示复审通过的申报人纸质材料。时间:2025年12月5日-12月9日
(七)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集中评议推荐。时间:2025年12月10日
学校召开2025年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职称工作评议推荐会,依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升达〔2023〕82号)规定的条件,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完成推荐工作。
(八)学校职称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时间:2025年12月10日-12月11日
学校职称主管部门做到申报人的评审简表、网上申报信息及佐证材料“三对照”,确保相关内容的一致和准确,并提交申报的网上职称信息。
(九)召开职称自主评审会。时间:2025年12月18日
学校教师(实验人员)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按照《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升达〔2023〕82号)和省市职称评审程序要求开展自主评审工作。
按照郑州市2025年度职称工作安排,全市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仍全面实行无纸化评审。
(十)公示
学校在官网公示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上报备案
学校将职称评审结果材料报送省市职称主管部门备案。
(十二)制作证书
学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的评审结果印发职称证书。2025年,我省仍在发放纸质证书的同时,制发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聘任
通过职称评审人员,学校按照专任教师职称晋升聘任办法相关规定予以聘任。
八、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
(一)2025年我省仍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
申报人应书面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或者隐瞒,责任自负并愿接受处罚。”
教学单位承诺:“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保证推荐工作客观公正。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申报推荐工作符合程序和要求。如有不实或者隐瞒,愿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
(二)按照我省职称政策,申报人不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而是跨地区、跨单位申报职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推荐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有不实或者隐瞒,以及其他违反职称政策规定等情形,均属违反诚信承诺制。对上述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九、其他事项
(一)国外论文检索、专著和教材查重问题
1.发表的国外论文应该随时可以在具有科技查新站资质的单位检索到、并可追溯,否则不予奖励和认定。
2.学术著作成果的重复率应不超过如下标准:2019年及之前的专著<50%、编著<50%,自2020年起执行专著<30%,编著<50%。若超标则不予奖励和认定。
(二)论文外审问题
1.申报教授职称人员,每人自行指定2篇代表性论文外审;申报副教授职称人员,每人自行指定1篇代表性论文外审。
2.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鉴定论文的外审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三)讲课答辩问题
凡申报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均应进行讲课答辩。讲课答辩按《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高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实施方案(试行)》(升达〔2023〕85号)执行。答辩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关于职称转评问题
按照人社部职称系列设置,职称分为27个系列(具体可通过省人社厅官网查看河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凡跨系列申报须先进行同级转评,除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技工院校教师可以相互直接申报外,其他均不能跨系列直接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岗位一致的同级职称。同一年度只能评审一次职称。转岗前后同级职称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业绩成果予以认可,但业绩成果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应取得转岗后新的业绩成果。
初级职称申报晋升中级职称,除涉及公共安全、生命健康的系列外,其他系列同系列不同专业之间均不再转评,可按长期从事专业进行申报,提交的申报材料应与申报专业一致。从中级到副高、从副高到正高仍按有关规定进行转评。
(五)申报人申请(申请方式:2025年+所在单位+姓名)加入我校“升达2025年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职称专用QQ群(群号513852478)”。申报审核期间,学校职称管理员将通过该QQ群推进职称工作。
(六)各学院指定本年度职称联络员1名,负责沟通协调职称事宜。
(七)因职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与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时间安排和程序完成各项工作。
(八)学校职称工作主管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为准确、高效完成申报工作,老师们在申报过程中的疑问请按照业务范围咨询。业务范围详见上述职称专用QQ群文件。
人事处:齐老师:62436359(内线6359)
教务处:刘老师:62436508(内线6508)
科研处:宁老师:62436509(内线6509)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彭老师:62565508(内线5508)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