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职称工作安排,通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及市人社部门资格审查、评委会承办部门复核,经委托河南省会计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我校1名同志通过评审。现将评审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一、高级会计师(1人)
郝亚利。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邮件或书面形式实名向人事处或纪委反映。
人事处邮箱:shengdars@shengda.edu.cn
纪委邮箱:sdjw@shengda.edu.cn
人事处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