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人事处!
当前位置: 人事首页   >   新闻公告   >   正文

关于统计我校2022年度拟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9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人事处    责任编辑:王新平

各单位:

为保证我校2022年度中、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统计2022年度拟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情况,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依据

1.申报条件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升达〔2021〕114号)文件执行;

2.因省、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还未发布,暂根据往年要求执行:①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要求,我省所有系列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2020年已过渡一年,该政策自2021年度开始执行,不再过渡;②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当年9月底,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职称自主评审和监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91号)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改革要求,高校教师岗位类型一般设置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不再设置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岗位,原有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不再执行。原有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教师在职称晋升中,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科学研究系列或高校教师系列其它岗位类型职称,选择晋升高校教师系列其它岗位类型职称的,不用转评。

二、提交内容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22年度拟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统计表》(含电子版),此表由各单位统一如实填写,并加盖本部门公章。

三、提交要求

1.统计表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提交,并于2022年9月21日12:00前将纸质版送交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陈山来OA办公邮箱;

2.因职称评审全部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进行,需要申报人员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特别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加入名为“升达2022年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职称专用群”的QQ群:513852478;进群后及时修改群备注,格式:2022年+单位+姓名(如:2022年 金贸学院 张三);

3.请拟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照申报条件,如不符合2022年度职称申报条件,切勿填报统计;

4.我校2022年度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人事处

2022年9月19日

版权所有(c)2014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人事处 (河南省郑州新郑龙湖镇文昌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