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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体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6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    责任编辑:王新平

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为我校高校教师资格考试体检定点医院,经与该院体检中心沟通,现将我校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考试体检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一)已参加我校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

(二)曾在定点医院参加高校教师资格体检但体检结论超过三个月人员;

(三)直接认定人员。

直接认定条件如下:

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但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以上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直接认定人员所需的认定材料要求,暂可参照我校《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s://www.shengda.edu.cn/rss/info/1086/2006.htm)准备,2022年度的认定通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暂未发布。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体检时间:2022年6月7、8日的上午7:15开始登记;

体检地点: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康复前街3号(火车站西广场对面)规培楼(11号楼1-3层);

咨询电话:0371-66902225。

三、体检须知

(一)体检时请配戴口罩,手机扫码进入医院和体检科,体检过程中请按照医院规定程序进行;

(二)体检依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印发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进行,项目主要包括传染病、精神病史、物理检查、胸透、心电图、B超、血液检查、尿液检查、肝功能检查等(女性须有妇科检查);

(三)体检人员请到卫生间留取尿液样本并放置在标本试管架上;

(四)生理期女性请告知妇科大夫;

(五)做胸透项目的女性如果已经怀孕,持有医院相关诊断证明可以暂免检查;备孕者必须胸透(3个月之内不要孩子);生理期可以正常体检。不要穿连体袜,连体衣,穿轻便并容易穿脱的衣服,不要戴项链,及戴钢圈文胸;

(六)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一天要求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严禁饮酒;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至体检当天早上空腹(禁食、禁水),以便抽血进行实验室检查和腹部超声检查;

(七)体检费用:每人180元现金(最好是零钱,没有刷卡机),直接交给医院;

(八)体检时须提前准备《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须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体检表粘贴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后续教师资格认定系统上传照片需与体检表白底照片保持一致,请注意留存照片电子版,电子版照片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不到指定机构体检者,其体检结论不予认可。

(九)体检时勿携带贵重物品,个人物品需妥善保管,以免遗失;

(十)请自带一些零食,酸奶等,以备空腹项目做完可以食用,避免低血糖;

(十一)体检期间,如出现不适,请及时与医院前台负责人或导检人员联系;

(十二)所有参加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参加体检,体检后结果由医院整理统一交至学校人事处,不需个人携带。

四、体检结论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规定:体检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时对于体检表中无明确体检结论的体检者,将不予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请参加者完成各体检项目后务必留意体检表中的体检结论。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通知,结合防疫要求,曾在定点医院参加高校教师资格体检但体检结论超过三个月的人员,均需重新参加体检;

(二)因体检工作均在上午进行,请参加体检人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完成体检工作,不符合要求及逾期者将被取消本批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2430237(内线3237)。

附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人事处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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