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经过各单位推荐,“淑芳师德奖”评选委员会投票,校评选领导小组审议,现将第三届“淑芳师德奖”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公布如下:
“淑芳师德奖”先进个人奖:崔瑾英、徐亚杰、曹华莹
“淑芳师德奖”先进个人提名奖:胡翔宇、李莹、刘成瑜、刘亚萍、孟俊鸟、戚正威、时文俊、王凯、夏瑞芳、杨毅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9日—10月31日(三天)
如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校纪委反映。公示期外有异议的,不予受理。
校纪委:电话0371-62436178 邮箱sdjw6178@163.com。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