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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开展“双师型”、“工程背景∕行业背景”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1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人事处    责任编辑:王新平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达校字〔2017〕22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双师型”及“工程背景∕行业背景”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担任专业课的专任教师或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行政管理人员。

二、认定条件

详见《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暂行办法》(达校字〔2017〕225号)的相关规定。

三、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1)或《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工程背景∕行业背景”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二级学院初审:二级学院对本单位申请人的“双师型”或“工程背景∕行业背景”条件初审,提出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部门复核:二级学院将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材料分别报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复核,确定复审人选;

4.学校认定:经学校“双师型”及“工程背景∕行业背景”教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评定,通过认定后进行人员名单公示,最终确定聘任人选。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于2021年10月14日前完成单位初审、部门复核,并将申请人材料和本单位《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2021年10月15日提交至人事处,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人事处殷玉玲OA办公系统。

2.佐证材料仅需提供符合认定条件的关键材料即可。

3.通过我校2017、2018、2019.、2020年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自主评审的教师,申请本次“双师型”教师认定的无需提供讲师、副教授、教授职称证书。

联系人:殷老师 联系电话:62430258(内线3258)

人事处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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