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认定和展示2021年河南省“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函〔2021〕472号)文件要求和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21年河南省“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认定工作。现将该通知(附件)予以转发,请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情况,做好推荐工作,并按照文件要求准备有关遴选展示材料(包括文字版和电子版)于8月15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殷老师 联系电话:13619849522
邮箱:jiaoshizp@shengda.deu.cn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认定和展示2021年河南省“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通知》
人事处 党委宣传部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