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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认定和展示 2021 年河南省 “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1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人事处    责任编辑:王新平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认定和展示2021年河南省“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函〔2021〕472号)文件要求和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21年河南省“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认定工作。现将该通知(附件)予以转发,请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情况,做好推荐工作,并按照文件要求准备有关遴选展示材料(包括文字版和电子版)于8月15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殷老师 联系电话:13619849522

邮箱:jiaoshizp@shengda.deu.cn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认定和展示2021年河南省“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通知》

人事处    党委宣传部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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