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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淑芳师德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6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人事处    责任编辑:王新平

各单位:

学校长期以来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涌现出一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根据《河南省教育系统师德专题教育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宣传先进事迹,倡导良好的师德风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届 “淑芳师德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推荐人选为在我校工作三年(含)以上的教职工,各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委员会根据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进行评审,原则上名额不超过3人。

二、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紧紧围绕“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三个方面,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暂行)》评选条件,积极推荐。重点推荐以下四个方面的人员:

一是教学岗位上师德高尚、业务精湛、言传身教,把传授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及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不断提升自我,潜心教书育人,成为学生引路人的好老师。

二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管理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规律和有效方式,结合管理工作特点,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寓思想政治教育于管理工作之中,效果显著、受学生爱戴的优秀辅导员。

三是在管理岗位以身作则,勤政廉洁,秉公办事,业绩突出,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爱岗敬业,充满热情,具有高度服务意识的优秀职员。

四是在服务岗位尽心尽责,热情周到,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受到师生的普遍认同的优秀工友。

三、评选办法

(一)单位推荐。各单位推荐候选人选应填报“淑芳师德奖”推荐表(见附件),同时需另附先进事迹材料(材料内容应突出个人事迹)。先进事迹材料限2000字以内,推荐表(附1寸彩色免冠照片并提供电子版)和事迹材料一式三份,所在单位盖章后,将以上所有材料于6月21日之前报送至人事处,联系人:张速杰,联系电话0371-62436157,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人事处张速杰OA办公系统。

(二)网络投票。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作为“淑芳师德奖”提名人选,由学校宣传部将先进个人的事迹进行官微推送并投票,网络投票结果汇报评选委员会,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

(三)组织评审。各单位推选人员集中进行事迹汇报,评选委员会对推选人员个人材料和汇报情况进行集中评议,研究确定拟表彰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同意后,确定表彰人选。

(四)表彰。颁发“淑芳师德奖”荣誉证书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人,优先推荐为省、市先进个人;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获得“淑芳师德奖”提名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淑芳师德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有效抓手,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精心组织,严格标准,综合平衡,确保质量;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努力扩大参与面,使评选过程变为学习宣传“淑芳师德奖”先进事迹的过程,使参加“淑芳师德奖”评选成为广大教职工的自觉行动。

(三)认真推荐。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对本单位表现突出的同志进行推荐,并对推荐候选人严格把关、多方考察,确保事迹真实可靠。

(四)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加强对推选人员事迹的宣传,在推选过程中形成赶学先进的良好风气。学校集中宣传报道“淑芳师德奖”的感人事迹,使“淑芳师德奖”的先进事迹广为人知,在全校形成学习先进、追求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附件: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淑芳师德奖”推荐表

人事处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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