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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12月体检合格人员申请2018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不需重复体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8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    责任编辑:人事处

各单位:

接到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最新通知:“由于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是一年两考,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第二十一条 体检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体检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2017年12月体检合格的在有效期内,参加今年上半年的面试认定可不用重新体检,以2017年12月份体检结果参加面试和认定。”

我校凡2017年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且12月份体检合格者(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可提供2017年12月《体检表》进行2018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的认定,不需再重复体检。

符合上述情况人员请与人事处提前联系,并确认体检表。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62430237;3237(内线)

人事处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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