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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7-08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郑钊  摄影:  来自:人事室    责任编辑: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08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通知》(教人〔2008〕452号)要求,现就2008年我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必须严格限定为各高校在职或拟聘专任教学人员(《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的通知》豫教资办〔2004〕8号规定)。人事管理部门要严格把握报名人员的身份条件,不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不得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具体时间、程序

(一)报名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7月8日至11日

2、报名对象:

(1)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教师系列)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免于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2)师范类自考(卫星电视师范本科自学考试、高等师范本科自学考试)和成招类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免教育理论考试,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3)其他申请人员均应参加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再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3、报送要求:

上述第三类报名对象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考人员花名册(含工作单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四项信息);

②报考人员个人身份证复印件(B5纸复印);

③报考人员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4、报名费用:

参加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需交纳考试费40元。

5、考前辅导阶段工作安排

为适应形势发展,我省重新编写了2008年新版教师资格考前辅导教材,原教材废止。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拟于暑假期间对在郑高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考前辅导,教材费48元,培训费每人248元。辅导班安排的具体时间、地点,会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上发布(http://www.hnjszg.gov.cn)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学校不再统一通知。

(二)教育理论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10月18日上午8:30—11:00。

2、考试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工作

体检地点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认定材料受理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③《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④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⑤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⑦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⑧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

今年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在放假前夕,时间紧、任务重,并且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与广大申请人员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圆满完成今年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人事室

2008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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