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职称〔2013〕75号)的要求,现将我院2013年度初级职称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级职称申报的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助教、助理工程师、助理馆员。
(二)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专职教师、辅导员、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职员和图书馆职员;
2、未取得相应职称;
3、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不含电大、函大、夜大、自考、职大等成人教育毕业生)。
4、档案在我院存放。
二、初级职称申报的学历和年限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在我院专职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者。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在我院从事本专业工作者。
注: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09月30日。
三、申请程序和要求
(一)个人提交以下材料并交本单位初审
1、个人填写完整的《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电子版1份(txt文档),纸质3份(A4纸正反面打印)。
申报须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申报人员可到河南省职称网“软件下载”中下载,并按软件要求规范录入、打印、上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填写呈报表时请注意:主管单位统一填写为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码为01014;单位统一填写为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代码01014109,申报年限2013年。
2、个人近期一寸彩色照1张(背后写名字、单位、专业)。
3、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另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须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继续教育证书(本年度由学院统一向主管单位申请,暂不提供)。
6、年度考核表。
7、相关证件材料统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
8、个人申报材料交部门初审。
(二)单位提交材料和初审要求
经本单位审查通过的人员,各单位要统计制作《2013年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并加盖公章后和申请材料一起统一报送人事处。
四、费用
每人100元,请各单位将初审通过人员的费用收齐后统一交人事处。
五、时间安排
1、2013年11月11日—11月13日各单位收集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2013年11月14日各单位到人事处提交相关材料并缴费。
特此通知!
附件:
2013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13年11月11日